创建/使用变量

说明:

属性项的输入\输出,对某些数据类型,可直接输入值(如字符串 “abc” 或数值2)。

其余的数据类型(例如列表、数据表等),一般可通过创建变量,来完成输入\输出的设置。

1、创建变量

创建变量步骤如下: (1)在脚本函数的属性面板中,单击编辑框后右键,可从上下文菜单中选择“创建变量”。

(2)在弹出框中输入变量名称,变量类型会根据属性框中所需要的类型自动定义。即创建完成符合该数据类型要求的变量。

(3)变量面板中创建。 若组件编辑界面下方未显示变量面板,则可单击下图的“变量”,展开变量面板:

在展开的变量面板中,单击并按 F2 可进入编辑状态,可新建或者修改变量,其中通过【定位】按钮,也可定位到所引用该变量的函数。

注意: ① 选中变量名称按 F2 修改名称后,再单击其后方的“修改”按钮,可将修改后的变量名称同步到引用该变量的函数里。 ② 变量支持的类型可通过单击“变量类型”列后按 F2 进行下拉选择,此处建立的变量被组件引用时,需保证变量类型与属性类型一致。

2、使用变量

对属性项的输入\输出,也可使用变量。

包括直接输入变量名称、或智能提示选取变量,说明如下:

(1)在属性项文本框中,直接输入变量名称(无需带引号),进行检索选取。

(2)在属性项文本框中右键后单击“显示智能提示”,在智能提示框中,选择用户所需的变量。

注意:智能提示框会显示出所有变量。当变量太多显示不下时,可下拉选框范围显示所有变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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